2016年1月6日记者从浙江省安监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十三五”时期浙江省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省安监局制定了《浙江省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专项规划》,经广泛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意见,日前已正式颁布实施。
根据《专项规划》,未来5年,浙江将坚持“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摸清全省职业病危害的底数,突出高危粉尘、高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监督执法,全面提升政府的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水平。
《专项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浙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四类重点工程:一是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是职业中毒综合防治工程,三是职业健康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四是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到2020年,全省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普遍得到落实,基本实现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具体指标如下: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企业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