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新昌城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219省道和G104国道南复线(从北向南走向)交叉的北侧
联系人
裘集
项目名称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新昌县蝴蝶谷综合供能服务站
项目简介
新昌县蝴蝶谷综合供能服务站总用地面积约3421m2,设置50m3SF型双层复合埋地油罐1只(储存0#柴油),30m3SF型双层复合埋地油罐4只(92#和95#汽油各2只),油品储罐总容量为145m3(柴油罐折半计入),为二级站。设3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新建2个轿车快充充电桩,另预留2个快充充电桩,单台充电功率为120kw。
项目组成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陪同人
项文军、蒋锋
2019.6.1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 本次预评价报告对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新昌县蝴蝶谷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需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建议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并予以落实,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运行时保障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配合规范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及良好的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在完成以上内容的情况下,正常生产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得到较有效地控制或较好的防护。
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
(1)定期做好设备、管道检查、维护,防止“跑、冒、滴、漏”。
(2)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所有储存容器、管道在检维修前应进行放空、吹扫、检测等程序,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将检维修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同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