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机构信息
  安全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
  矿山类安全评价报告
  危化类安全评价报告
  案例展示
电话:0575-88606527
传真:0575-88658892
邮编:312000
地址:绍兴市环城东路2082号1号楼6楼(市安监局大院内)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浙江凯越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27 点击数:2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凯越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诸暨市次坞镇凰桐村

联系人

俞楼苗

项目名称

浙江凯越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浙江凯越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112日,厂址位于诸暨市次坞镇凰桐村,设置多台注塑、机械加工、喷塑、浸漆、电焊等设备,建设形成铝制家具11.2万套、铁制家具15万套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喷塑、刷漆、喷漆、注塑、挤出等,设置空调、冷风机、排风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陪同人

调查人员

谢秋杰、项文军

2020730731

俞楼苗

检测/采样人员

谢秋杰、项文军

20208688

俞楼苗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氮氧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塑粉)、铝金属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磷酸、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切割工、冲床工、磨光工、喷粉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企业主要从事钢质家具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划分,该企业行业代码及分类是C2130金属家具制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相关规定,该行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行业,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情况,分析判断浙江凯越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为较重

综上所述,该企业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有一定改进空间,且职业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在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并妥善处理后基本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切割工、冲床工、磨光工、喷粉工接触的噪声超标。建议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巡查,督促该工种正确佩戴耳塞。

2)磨光区未设置排风设施。建议企业于该区域增设局部排风设施。

3)刷漆处无通风排毒设施。刷漆处无事故通风、未配置防护服、防毒面具、喷淋洗眼器和可燃气体报警器。建议企业于该区域增设刷漆房,刷漆房增设通风设施和事故通风,设置喷淋洗眼器和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事故通风)。漆料桶应设置于中间仓库或专用仓库内,仓库增设通风设施、事故通风、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联动事故通风)。

4)体检结果一名挤出工高温体检异常,需复查。企业暂未安排该员工复查;企业暂未组织离岗和上岗前体检;体检人数不足。建议企业尽快安排复查人员进行复查体检,组织上岗前和离岗体检,补充体检人数。

5)危化品中间仓库无排风设施;危废仓库无排风设施;危化品中间仓库和危废仓库未配置事故通风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喷淋洗眼器,未配发防护服、防毒面具。建议企业于两处增设排风设施和事故通风,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事故通风)、喷淋洗眼器,配发防护服、防毒面具。

6)电泳处未设置喷淋洗眼器和应急药箱;污水处理投料处未设置喷淋洗眼器和应急药箱。建议企业于两处增设喷淋洗眼器,设置应急药箱,药箱内应存放5%~10%硫酸镁或3%硼酸溶液,纱布、镊子、剪刀等。

7)二保焊工和氩弧焊工应配发KN95级防尘口罩,生友SM301防尘半面罩防护级别不符合标准要求。建议企业为该两种工种配发KN95级防尘口罩。

8)喷粉1#处无排风设施。建议企业增设排风设施,保证控制风速大于1.0m/s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对企业建议:

1、厂房1一楼切割岗位应外移或更换作业地点,并采取隔声设施,避免切割产生的高噪声对其他区域的影响;喷塑岗位应增设通风除尘设施,防止喷塑过程中粉尘外逸;部分焊接岗位增设烟尘净化设施,并指导工人作业时正确使用,确保有效运行;

2、厂房1三楼涂装车间应设置专门的调漆间,调漆岗位和手工刷漆岗位应设置局部通风排毒设施,控制有害气体逸散;

3、厂房2各磨光岗位应增设局部除尘设施,控制粉尘逸散;

4、危化品仓库应增设事故通风设施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加强全面通风换气;

5、按规范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人配备防尘、防毒、防噪声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存放;

6、按规范要求做好所有接害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按体检结果进行对应的处理;

7、加强职业卫生现场管理;做好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加强应急演练;夏季落实各项防暑措施;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8、落实《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并持续改进。

(二)对评价单位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检测结果的评价;

2、细化各生产车间全面通风换气的描述与分析,提出补充建议;

3、细化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有效性评价,提出补充建议。

[返回]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总经理致辞
组织架构
企业文化
资质荣誉
实验室介绍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公司公告
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
案例展示
加入安环
人才理念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留言建议
我们的位置
地址:绍兴市环城东路2082号1号楼6楼
 
Copyright © 2017 浙江安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天一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