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安排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劳动者,经劳动者确认后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对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者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理;
(2)拟建项目机加工区域可能存在外包作业,这块需加强管理,如签订外协协议,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护中的职责,签订外包合同时应当将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外包工;重视外包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在保证种类齐全、正确发放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确保正确使用;重视外包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场地内宣传栏、岗前会议等方式向工人传授职业卫生知识,每年组织定期学习;
(3)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专篇组织施工;项目完成后,进行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4)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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